入冬前夕,柞水县早行动、早安排,提前落实6项保障措施,集中拨付各类救助资金2460.88万元,扎实做好今冬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能够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冬季。
一是加大城乡救助力度。2015年4季度,为城乡11721户15872人发放城乡低保金1434.85万元,其中:分类施保282.15万元,城乡低保金851.45万元,电价补贴18.39万元(标准:5元/户月),取暖费补贴282.86万元(标准:城市低保600元/户,农村低保200元/户)。为城乡162人补助医疗救助款105.6万元;为城乡408人发放慢性病和救急难临时救助资金117.54万元。二是规范防灾救灾建设。对因灾需救助的对象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救助台账,据实发放救灾资金120万元,使受灾群众生活有着落,同时,积极组织受灾户开展灾后重建工作。三是完善社会福利体系。为1629名分散五保户和205名集中供养五保户发放供养金245.58万元,取暖费36.68万元(标准:200元/人),电价补贴2.8万元(标准:5元/户月),拨付五保户门诊费55.02万元;为79名死亡五保户发放一次性安葬费24.13万元。发放孤儿生活补助费33.2万元,为城市三无人员发放生活补贴资金1.5万元。四是积极落实优抚政策。为1581名优抚对象、农村籍义务兵等人员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费131.98万元,确保优抚对象的政策待遇得到落实。五是做好防寒保暖工作。民政局、财政局积极筹措救灾资金58万元,专项用于冬令救灾衣被购置,拨付资金94万元,专项用于全县敬老院消防安全设施建设维护等工作。同时,对应急安保措施等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人身安全。积极开展“冬季送温暖”活动,使全县各类生活困难人员及时得到救助。六是强化救助工作监督。建立健全政府救助机制,完善档案管理,对救助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强化政策和制度落实监督,确保今冬困难群众生活有保障,能够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暖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