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柞水将围绕投入、总量、污防、生态、环评、监管、宣传、能力等八方面入手,念好“八字经”,切实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力度,进一步改善全县环境质量。
一是广辟财路“大”投入。积极包装、申报环保重点项目,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全力争取中、省环保专项资金,力争项目争取实现新突破。协调各级党委、政府加大环保支持力度,探索创新环保投入模式,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保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
二是深入挖潜“活”减排。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专项督办,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各项减排指标。加快推进县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加强对其运行监管,扎实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工程,完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严格考核奖惩。
三是突出重点“强”污防。加大工业大气、污水、固体、噪声的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城市污染防治,全面普及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发放,实施机动车污染排放年检制度。加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督促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开展流域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加大重点小流域和出境断面综合整治。
四是上下合力“保”生态。继续巩固省级生态县创建成果,督促各镇村加强生态建设,在开展生态镇、生态村等各类生态建设的同时,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督促并指导小岭工业区、盘龙园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
五是严格审批“优”服务。严格环评审批,进一步把好入口关,杜绝“两高一资”企业入驻。认真兑现环保部“七项承诺”,切实强化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优化环评服务,对保增长、保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和符合产业政策的招商引资项目,提前介入,主动作为,进一步畅通审批“绿色通道”。加强部门衔接,做好中、后期跟踪服务,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监督检查,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
六是依法履责“重”监管。严格按照新《环保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依法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开展环保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积极整治各类环境问题。持续开展全县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强化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范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确保全县环境安全。认真调查处理环境投诉案件,提高投诉处理的效率与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七是改革创新“促”宣传。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新《环保法》,在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采取专题汇报、部门联动、教育培训、环保课堂、评选先进环保社区、环保宣传流动快车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向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环保常识、环保法律法规和各部门在环境保护中应履行的职能职责,让全社会更加重视环境保护,让全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让“环保你我他,保护靠大家”的环保理念成为日常生活的习惯。
八是夯实基础“升”能力。积极向上争取编制,加强人才引进培育,加快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达标能力建设,全面夯实环保能力基础。加强环保队伍自身建设,采取聘请专家授课、组织培训、进修升造等多种方式,加强专业人才、基础人才的培育,不断提高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等岗位专业技能水平,全面提升环保专业队伍业务素质,为全县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共赢发展提供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