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预防重新犯罪现象发生,确保全区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商州区司法局 “强化督促检查、实施电子监控、开展集体教育、规定时间汇报”四项措施不断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执行工作档案。商州区司法局集中国庆假日放假前一周时间,组织专门工作人员对全区23个司法所,就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和督导。通过查档案、看信息平台、与矫正小组座谈、与矫正人员面对面谈话,发现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司法所务必于十五个工作日内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至区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办公室。
实施电子监控,实现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管理。全面实施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化管理,完善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电子档案,在矫人员信息录入率达到了100%,重点人员定位实现覆盖。要求各司法所坚持做到每天查询社区矫正人员电子动态信息及活动轨迹,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在辖区内活动。
开展集体教育,提升社区矫正人员法制观念。国庆节假日前,每个司法所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体教育。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法律知识,提高社区矫正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意识,强化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纪律意识,自觉自愿接受社区矫正。
规定时间汇报,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坚持做到日电话汇报,通过通讯工具与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交流,准确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变化,针对重点人员在重点时段要求限时到司法所汇报思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