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商南县旅游局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在人民广场举行新修订的《陕西省旅游条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展板解读、发放《陕西省旅游条例》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文明旅游、安全出游和旅游维权等方面的知识。广场宣传咨询活动旨在积极宣传《陕西省旅游条例》,营造全民关注旅游、参与旅游、文明旅游的良好氛围,共发放各种图文和音像宣传资料6类1000余份,宣传咨询人员达2000余人次,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
2016年4月1日起实施的《陕西省旅游条例》增加了2章27条内容,涵盖网络旅游、旅游购物、导游薪酬等社会关心的问题,其中最大变化是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了旅游者权利和义务。《陕西省旅游条例》主要从旅游规划与促进、资源保护与开发、经营与服务、乡村旅游、旅游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旅游市场出现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以及监管空白问题进行了明确规范。
为了贯彻落实好《条例》,商南县将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为契机,围绕“一心两翼三带”全域旅游建设思路,以建设精品景区、美丽乡村、智慧旅游为重点,以文化与旅游融合为突破,抢抓机遇,着眼大旅游、挖掘大市场、开发大产业,着力构建“精品带动、多点支撑、产业融合、行业跟进”的全域旅游格局,努力把商南建成“中国旅游强县”和 “大秦岭国家中央公园核心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