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妇联将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工作作为广大妇女的民生实事,重点安排、重点落实、重点督办。本着贴近妇女、有所作为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把这一惠及贫困母亲“两癌”救助基金的公益项目抓细办实,让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母亲“两癌”受益。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为了提高广大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对“两癌”检查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社会各界对妇女“两癌”患者的关爱氛围,多举措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制作“宫颈癌”筛查项目专题片,多次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二是利用“母亲健康快车”巡回镇村开展宣传活动,设立“流动筛查点”;三是通过政府网站、村务宣传栏、编发短信、发放宣传册等载体和形式,开展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和“两癌”防治知识宣传。通过系列宣传活动,使广大妇女形成“两癌”早诊断、早治疗意识,提高育龄妇女对“两癌”检查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从而降低“两癌”对妇女健康的威胁。
二、密切配合,促使“项目”工作顺利进展
县妇联会与卫计部门配合,在县妇幼保健院设立“两癌”免费筛查室,并由副院长冀小亮主抓此项工作的落实。一是调查摸底。组织全县16个镇(办)卫生院干部及妇联干部、各村(社区)妇女主任深入村(社区),对适龄妇女进行摸底登记。明确筛查人群,做好名单统计,对符合条件的妇女进行统一的核实、整理,进一步完善符合要求的妇女“两癌”检查名单和相关信息,并告知她们“流动”免费筛查点的时间、地点,引导妇女参加“两癌”免费筛查,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真正享受到政府的惠民政策。二是审核录入。为确保贫困“两癌”患者按时录入系统,县妇联依据县妇保院“两癌”筛查结果,与县民政局、合疗办、保险公司等部门对接,对申请救助的“两癌”患病妇女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反复进行核实,指导申请人准确填写相关材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三是资金发放。县妇联与各镇办及妇联干部积极联系,认真核对,达到系统受助“两癌”患病妇女身份证、实际领款人、个人账户的“三个一致”,确保“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资金专款发放到“两癌”患病妇女手中,并切实用于其自身后期康复治疗。
三、扎实工作,取得“项目”实施新成效
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工作自2009年实施以来,洛南县妇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流程,对“两癌”申报者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摸底调查,严格审核患者的申报材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患病妇女进行上报。截至目前,我县项目内累计“两癌”免费检查8.49万人、查出“两癌”患者64人,其中2015年度项目内“两癌”免费检查1.6万人、查出“两癌”患者18人;申请“贫困母亲两癌救助”163人,其中2015年度申请“贫困母亲两癌救助”33人;获得“贫困母亲两癌救助”53人,救助资金49.5万元,其中2015年获得“贫困母亲两癌救助”31人,救助资金27.5万元。2016年4月份,已有9名患者获得“贫困母亲两癌救助”基金9万元,目前正在迅速办理相关领款手续。“两癌”免费检查工作和“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的实施,为帮助广大农村妇女及贫困妇女早诊断、早治疗,降低“两癌”死亡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使全县农村妇女及贫困母亲进一步增强了健康保护意识,有效传递政府关爱,提升妇女健康水平。
四、再创工作新模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宣传“两癌”预防与保健知识,重点提升广大妇女自我预防与检测知识。把广泛宣传与朋友圈、亲戚圈相结合,把免费检查宣传与“两癌”预防宣传相结合,切实扩大“两癌”的宣传覆盖面。
2、加强资源整合。积极争取上级妇联系统“两癌”项目救助资金和本县“两癌”政策支持及资金支持,使重病“两癌”患者得到最大限度的救助。
3、密切沟通回访。积极加强与患病妇女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两癌”妇女的病情以及生产生活情况,帮助她们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与热情,架起“娘家人”与贫困妇女的爱心桥梁。(冀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