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春以来,我县气候持续干旱,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然而,仍有林区群众无视火灾禁令,图一时方便,在田间干农活过程中焚烧地边杂草引发重大森林火灾,不但对群众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威胁生态安全,也使自己身陷囹圄。
2016年2月27日15时许,洛南县森林公安局接县防火办电话指令:寺耳镇黄龛村道会沟发生森林火灾,要求立即出警查处。接报后,县局及巡检派出所立即出警赶赴现场。发现黄龛村道会沟、信信沟被浓烟笼罩,茂密的森林正在被数条火龙吞噬,县林业局领导和寺耳镇领导指挥镇属各单位干部职工、黄龛村及近邻各村群众展开扑救。森林公安民警迅速开展调查摸排,确定寺耳镇黄龛村谷地沟组的徐某军有重大作案嫌疑。18时许,办案民警将在山上扑火的徐某军带下山突击讯问。
经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徐某军(又名徐某云,男 ,生于1978年03月09日,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居住洛南县寺耳镇黄龛村谷地沟组人)明知森林防火期严禁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仍然在田间干活过程中点燃地边杂草引发重大森林火灾。2016年2月27日中午14时许,犯罪嫌疑人许某军在黄龛村道会沟芋园沟口其责任田里给核桃树扩盘施肥时,把下边第一台地里的核桃树扩盘施肥结束后,嫌地楞上的杂草碍事,就用随身携带的气体打火机将地楞上的杂草点燃,然后到地楞上边的地里继续给核桃树扩盘施肥。地楞上的荒火向上蔓延,徐某军扑打不灭将林坡引燃,火借风势迅速蔓延。村组干部接到徐某军报告后,立即组织群众扑救,并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汇报。经寺耳镇村镇干部群众全力扑救和相邻石坡、巡检等镇的大力支援,于29日下午18时许将大火扑灭,30多户群众经营管护数十年的林坡被烧毁。徐某军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林业工程师鉴定,这次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88.02公顷(2820.3亩),烧死林木的蓄积量3106.0立方米,烧死幼树59000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9.7148万元。
2016年2月28日,经商洛市森林公安局批准,犯罪嫌疑人徐某军因涉嫌失火罪被刑事拘留,3月10日经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现羁押在洛南县看守所。
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