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王 刚 赵亚斌)为了有效控制以野猪为主的野生动物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洛南县从今年8月20日开始,到2011年元月底,在全县范围内依法开展狩猎护田。
本次狩猎护田工作,将严格按照市林业局下达的狩猎计划进行。猎捕的种类为野猪、草兔、雉鸡,猎捕的数量为野猪300头,草兔2000只,雉鸡1000只。县上成立狩猎护田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一支7人的专业狩猎护田工作队,由县公安局和林业局各抽调一名领导任正副队长,在全县选拔5名有狩猎经验的基干民兵为队员。队员由县狩猎护田领导小组审定资格,配备枪支和交通工具,依法开展狩猎护田。
在狩猎护田工作中,有关部门规定,县人武、公安、林业、农业、工商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依法做好猎捕量限额管理,严禁无证猎捕和超区域、超限额、跨兽种猎捕野生动物;严禁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严禁使用军用枪支、体育运动枪支以及毒药、炸药、猎套、铁夹、地坑、电击、歼灭性围猎等危害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工具和方法猎捕野生动物。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依法有序开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