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李邦权) 近日,柞水县下梁镇将14455亩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42575元,全部兑付到农户手中。
按照补偿范围,只对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管护、培育、防火、有害生物防治、资源监测等费用给予补偿,包括直接管护人员和直接监管人员的管护和监管工资、补植、抚育及其他费用、林地补偿、检查验收和森林资源档案建立等费用。补偿的对象为新增重点公益林保护、经营及监管的国有林场和县飞播站以及涉及的村组即林地所有权利人。县财政局一次性将补偿金拨付到各镇财政所,由镇财政所、林业站和村组共同负责兑现到农户。镇上根据签订合同时所划分的小班面积及所涉及的农户户数逐一登记核实造册,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政府,批准后由财政所采用一折通的形式兑付到农户和集体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