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薛英平 周银祥 周烨明)商南县人民法院从维护农村稳定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出发,坚持面向农村、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服务理念,全面加强法庭建设和法庭工作,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管理,多渠道调处纠纷,保证了人民法庭在司法为民的最前沿发挥重要作用。
近年来,该院坚持把基层人民法庭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和完善了下辖的东岗、富水、试马、湘河、太吉河、赵川6个人民法庭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法庭工作成绩斐然,备受百姓称赞。
为贴近群众,倾听呼声,解决问题,2007年,恢复了距县城86公里的赵川法庭;为彻底减轻各法庭的工作包袱,该院拿出资金20余万元,偿还了各庭历年来的陈旧欠账;针对各法庭人员偏少的状况,出台政策,凡新招录大学生一律先到基层法庭工作,并积极争取、多方协调,由政府出资为县法院招录12名文职雇员,其中一半补充到基层一线,担当书记员工作,加强了基层法庭的组织建设。
商南县人民法院着力为基层法庭干警办实事、办好事,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法庭干警与县院机关干警除了在住房分配、福利等方面享受相同待遇以外,该院根据法庭干警工作、生活条件更为艰苦的实际,依据省法院有关文件规定,自筹资金,从2008年3月份开始向法庭干警发放生活补助金,为各法庭配备了健身器材,大大激发了人民法庭干警的工作热情。同时,他们紧抓中央重视中西部地区政法基层基础建设机遇,积极争取专项资金,着力改善人民法庭面貌,先后建成了湘河、试马、富水标准化法庭,并为各人民法庭配置了公务用车、办公电脑和传真机,更新了审判桌椅,全县人民法庭的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针对各人民法庭远离县院,办案成本高、工作条件艰苦的实际,该院在制定新的公用经费包干管理制度时,尽力做到从案件包干经费和公用经费两个方面向人民法庭倾斜,赢得了基层法庭干警们的普遍欢迎。
该院始终把服务“三农”排在重要位置,要求各基层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力求在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前提下调解结案。积极探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联动机制,构建法庭、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基层法庭法官经常深入辖区民调组织,讲解有关法律知识以及主持调解的方式方法,并邀请民调委员会成员观摩庭审,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能力不断增强,作用越来越大,形成遍布全县的调解网络。针对基层群众法律意识和诉讼能力较低的现状,他们不断提升诉讼亲和力和公信力,要求基层法庭法官担负着从诉讼伊始的“释明”到诉讼结束的“判后答疑”义务,既传播法律知识,又让农村群众明明白白参与诉讼,提高当事人的诉讼能力;同时增强审判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证案件质量和效率,树立司法权威。善于把握和利用案件中的一切有利于调解的机会和因素,强化案件调解工作,努力提高案件调撤率,富水等人民法庭案件连续多年调撤率都在85%以上;注重发扬司法民主,把吸纳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作为弘扬司法民主,增强司法活动透明度,缓解法庭人员不足问题的重要举措,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审理工作,近四年来,各人民法庭共吸纳陪审员审结案件上千件,占法庭使用普通程序审结案件总数的70%;在做好审判的同时,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努力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08年至今,湘河、赵川等基层法庭指导辖区乡镇的调委会处理各类纠纷近百件,促进了调委会工作开展,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2007年至今,东岗、湘河、太吉河、富水等基层法庭相继受到市、县表彰奖励。该院重视和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做法得到了省市法院的充分肯定,省高院还编发了专题简报,并在全省法院系统内给予了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