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赵永利)日前,在商州区财政、交通、林业等部门配合下,2010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268万元和上级预拨的2011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155万元已全部兑付到受益者手中。
据悉,本次享受补贴的对象包括国有林业企业、林城苗圃、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和农村岛际水路客运经营者。补贴按市水文局、市林业局和市交通运输局提供的2010年用油量统计数据确定。补贴标准是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以柴油计算,按油价的全年加权平均数,2010年每吨补贴2640元、2011年每吨补贴3706元;林业企业和农村道路客运按柴油比1:2计算,按油价的加权平均数,2010年每吨补贴2708元、2011年每吨补贴3805元。负担比例为:林业企业中央财政负担100%,其他收益对象按油价变化,中央财政负担比例2010年分别为78.58%、77.23%,2011年为别为84.75%、83.96%。
为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兑付到收益这手中,财政部门规范操作,要求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对外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并通过财政国库直接支付受益人的形式兑付补贴,减少了中间环节和抵扣事项,确保石油价格补贴政策得到不打折扣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