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王莉)近日,商州区人民法院走上街头为群众宣传反规避执行活动落实执行威慑措施的实施办法。
所谓规避执行,是指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手段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难已成影响我国司法权威的一大问题,据初步估计,执行难的案件中大约有15%左右是由于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所致。案件已判决,执行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省高级法院也制定出"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适用执行威慑措施的实施细则"。区法院根据国家和省上的相关精神制订了"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包括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媒体曝光、征信系统记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执行联动威慑等。此次宣传活动,区法院以现场解答疑问、宣传车广播宣传、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