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颜克锐) 近日,镇安县委出台了《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实施方案》,对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大学生“村官”五条出路条条畅通。全县先后有7名大学生“村官”被招录为公务员,4人被事业单位录取,2人被企业招聘录用,1人自主择业,3人自主创业并当选为村两委会一把手。
镇安县委规定,大学生“村官”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群众认可、本人申请后可以续聘;在村任职1年以上的,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大学生“村官”,也可通过选举进入村两委会担任正、副职,同时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在招录选调生、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择优推荐和招聘符合条件、扎根基层的大学生“村官”;对在村任职满3年的,工作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可公开选拔担任镇党委、政府和团县委、妇联会等群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引导大学生“村官”自主择业,每年举行一次面向大学生“村官”的专场招聘会,对以从事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可给予工商登记、税费减免等政策优惠,并提供社会保险缴纳、保险关系接续等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鼓励支持大学生“村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特长,立足农村自主创业,加强创业技能培训,选派大学生“村官”到企业、工业园区参与实践锻炼;设立镇安县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简化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审批程序,涉农资金补助项目向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倾斜;鼓励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或继续学习深造,每年对大学生“村官”进行一次轮训,严格执行大学生“村官”考核制度,把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每年开展一次优秀大学生“村官”评选活动,对考核不合格、不适应岗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予以解聘;建立县、镇、村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大学生“村官”制度,积极解决好大学生“村官”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困难,确保大学生“村官”留得住、干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