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程刚 张良超) 近日,洛南县召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标志着该县向实现“全民养老”的目标迈出了重要一步。从今年7月1日起,该县5.06万名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每年人均将无偿享受最低660元的养老保险待遇,至年底可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2008年,洛南县在寺坡乡进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在总结本地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县上坚持从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在实施过程中,采取政府主导与居民自愿相结合的形式,积极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据调查摸底,该县有27万城乡居民符合参保要求。县上规定,参保居民可按每年100元到1500元11个档次,自主选择缴费,多缴多得,各级财政按照比例同步实行多缴多补,补贴标准最低每年30元,最高每年80元。对重度、中度和轻度残疾人的缴费,财政按照100%、75%、50%的比例予以补贴。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可将个人缴纳及村集体补助的养老保险费本息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保缴费起始日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且本人家庭成员按规定参保并正常缴费者,每人可按照60-69岁55元、70-79岁65元、80岁以上75元逐月领取养老保险金。县上视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为了确保这一重大惠民工程真正落到实处,洛南县成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建立县有机构、镇有队伍、村有专人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县、镇、村(居)三级无缝隙覆盖的业务经办网络,以60周岁以上人口的农户家庭和45周岁以上人口参保为突破口,积极发动干部家庭、党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带头参与,带动群众积极参保,确保全县参保人数达到应保人数的90%,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人员领到养老金,年底前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