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蔡忠和) 今年年初,程明太竞聘上任了石头梁村村民纠纷调解岗。几个月来,他出面妥善调解了6起矛盾纠纷,还成功调处1起上访案件。这是山阳县在农村无职党员开展设岗定责活动的一个实例。
山阳县结合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让无职变有位、有位变有为。该县按照“按需设岗、因事设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的原则,统一设置双培双带示范岗、文明道德建设岗、民事纠纷调解岗等不同类型的十种“岗位”,让党员根据自身的特长,竞聘上岗。在遴选上岗党员对象中,采取本人自荐、党员互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公开竞岗,择优定岗,做到人岗相适。无职党员认领上岗后,立足岗位公开向群众承诺。村党支部结合各类岗位职责,对设岗定责实行“星级”挂牌管理,设政治思想星、学习宣传星、执行政策星等十星,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对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承诺内容进行逐项打分挂星考核。对党员承诺履岗情况实行一月一评议、一季一考核、半年一通报、年底一评星。考核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评选为优秀者每年“七一”进行表彰奖励;对年纪轻、素质高、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党员作为村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对评定为不称职党员的实行限期改正、接受帮带等组织处理。
“设岗定责”活动开展以来,激发了全县农村党员发展经济、脱贫致富热情,架起了党群关系的“连心桥”。目前,全县共有1.1万名农村无职党员参与设岗定责活动,由党员牵头的组建的蔬菜专业合作社、养殖协会和核桃协会等各类民间协会组织105个,近万名党员从中找到了履职尽责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