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各方联动的“大调解”工作制度体系。在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全方位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该县根据工作实际,坚持把机制建设作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保障,主要抓了三项机制建设。一是建立了矛盾防范机制。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全县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加强普法教育、前移防范关口、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坚持专线接防制度等多种方式,把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了调解服务机制。严格执行矛盾纠纷调解首问负责制,无论是哪个部门、哪个人,只要遇到接到群众来信来访,都热情接待、耐心服务,属于自己部门管理、当场能够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不属于自己部门管理的,迅速引导当事人到相关调委会、相关部门妥善解决,当场不能解决的,给当事人一个明确的答复,承诺办结时限,从第一道防线上杜绝矛盾上交。三是建立规范调处机制。对待每一起矛盾纠纷,都严格落实一起矛盾纠纷、一位责任领导、一个调处班子、一套调处方案、一个解决期限的“五个一”调处机制,县综治委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基层上报的各类重大不稳定因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相关部门、相关调委会积极深入基层,限期化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