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高军军 李晓东)2009年以来,山阳县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累计完成投资4794.31万元,新建农村饮水工程116处,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0.5万人。
该县坚持对符合标准、群众要求迫切、影响经济发展的地方优先安排,对人口密、面积大、饮水不达标的镇村优先解决。同时根据各地水源水质和群众居住环境状况,对川道地区建设集中供水工程,提高自来水入户率;对农户居住分散的中高山区建设自流式分散供水工程;对高寒边远山区,建设一井一塔或蓄水池;对严重缺水地区发展集雨水窖工程。县上采取项目争、财政补、个体捐、单位集、群众筹等办法,加大农村饮水工程投入力度。2009年以来,全县争取饮水项目资金4014.3万元,县财政配套246.02万元,群众自筹533.99万元。制定山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管理规定,实行统一项目招投标、统一工程监理、统一质量标准;着力把好材料设备采购关、施工队伍准入关、工程质量监督关和资金拨付关;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确保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县上制定工程运行管理、水源保护、水价水费征收和财务管理制度,对国家投资为主、群众筹资投劳修建的村级供水工程,成立农民用水协会,实行民主化管理;对国家投资和大户融资修建的供水工程,采取入股经营的管理模式落实主权,实行市场化管理;对国家投资修建的水窖工程,实行户建、户管、户用,促进工程良性运行,确保工程永续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