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蔡忠和)“现在党委政府对农村干部的关爱真是无处不在,组织给我们发放离任补贴,我们感到非常温暖。”近日,山阳县城关镇原东关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曹玉娥拿到离任村干部补助金证时说的这句话,道出了大多数离任村干部的心声。
近年来,该县认真贯彻落实“一定三有”政策,通过“两书一册”即任期目标责任书、年度目标责任书,工作记实手册,强化目标管理和过程监督。对现任村干部正、副职分别按本镇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和1.4倍计发工资,公开选聘的村党支部书记工资每年按1.2万元标准发放,跨村任职的每月还发放100元生活补助。2011年全县预算村干部工资总额594.6551万元,比上年增加127.9344万元,村干部最高工资达到13200元,最低工资6610元。从2010年1月起,实行村正、副职干部分别按300元和200元逐月发放基础工资一部分,解决村干部平时生活费用。同时,从2004年度开始实行村干部离任补贴制度,对连续任职20年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正常离任后按每任职一年补贴20元的标准予以生活补助。目前共纳入补贴473人,县财政拨付补助资金2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