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王磊)根据市、县政法机关开展为期三年(2010年至2012年)案件评查活动的总体要求,柞水县公安局瓦房口派出所从3月21日开始,通过以下四方面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案件评查”活动。
一、制定目标任务。按照要求对2011年10月份以来办理的所有案件逐一排查,先行自查自纠,通过评查,找准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完善执法管理制度,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二、确定评查重点。评查的重点是上级交办的进京赴省信访案件和上市、县的信访案件;之前尚未评查的信访积案,进京非正常方案件、重复访案件;2012年来新发生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容易滋生腐败、容易发生违规违法的案件。
三、制定评查标准。看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法律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定性是否正确;法律文书、司法手续是否规范、齐全、完备;处理结果是否公平,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是否统一;执法办案中是否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
四、严格落实责任。所里每名民警书写保证书和签订责任书,确保“案件评查”活动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切实提高民警执法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