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郑志财 严海玲)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以来,丹凤县人民政府制定了《丹凤县村级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落实村级公路管理养护责任的意见》,各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村级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得到较好落实,省级交通运输综合示范县建设顺利通过验收,“7·23”等多次农村公路水毁得到基本恢复,灾后重建取得较大成绩。
为了充分发挥各级职能,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延长村级公路使用寿命,提高村级公路管养和服务平水,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向各镇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村级公路养护管理责任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镇政府和县级有关单位首先要统一思想,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切实把农村公路管好、养好;其次要明确各镇政府、村委会以及交通职能管理部门的职责,构建村级公路县考核、镇管理、村实施、部门督促指导,群众季节性集中养护和农民合同工日常领养的养护管理格局;第三就是加强村公路路政管理、公路治超和环境整洁,强化群众爱路护路意识,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堆放焚烧、倾倒垃圾、砂石等材料,严禁在公路及公路边坡采石、取土、沤肥、排水和毁路引水灌溉、埋设管线等行为,严禁超限车辆行驶,同时要对公路环境进行集中整治,重点解决路宅、路田分界问题。
县政府将各镇和各部门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定期不定期地会同相关部门对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依据,定期通报各镇养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要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镇政府及村委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每次检查总量不少于总里程的60%,逐级上报检查结果,及时了解村级公路管养工作动态,定期向政府作出汇报,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整改不落实的镇村由县政府督查室督办。对工作不落实的镇村,该镇补助资金可以调剂到工作扎实认真、成效显著的镇村进行以奖代补,以部分镇村养护全面提升来示范引领全县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使村级公路管养责任切实落到实处,真正达到“有路必养、养必优良、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