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代绪刚 孙江水)近日,商南县工商局赵川工商所干部在湘河镇莲花台村开展“三问三解”活动时,一个体工商户韩某前来咨询。在交谈中了解到韩某所经营的餐馆取名为“湘河镇莲花宾馆”,而在同镇同村相距一里路的地方,也有一家名叫“湘河镇莲花宾馆”的餐馆,顾客有时候误把另一家“莲花”宾馆当做韩某所经营的“莲花宾馆”,生意也明显差了一些,那到底谁可以用“湘河镇莲花宾馆”这个字号名称呢,韩某为此很困惑。
了解这一信息后,赵川工商所干部对韩某经营餐馆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进行核查,韩某所经营的餐馆证照等手续齐全,在营业执照字号名称一栏显示为“湘河镇莲花宾馆”字样。随后根据数据库信息显示和现场核查,确认位于同镇同村的另一家“湘河镇莲花宾馆”为无照经营店面,侵犯了韩某个体名称登记使用权。该所干部告诉韩某“湘河镇莲花宾馆”这个字号名称他登记使用在先,对同字号的另一家“湘河镇莲花宾馆”将会立案调查。一直困扰于心的问题终于解决了,韩某很欣慰,今后可以放心使用该名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