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田基恒)“商南县检察院创新工作方法,出台专门文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拓宽了政协民主监督的渠道,令人耳目一新”。近日,该县妇联主席、县检察院政协民主监督小组组长王新元对商南县检察院推出的《关于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作出了这样的评价。
今年以来,商南县检察院新一届班子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把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专门出台了《方案》。《方案》提出监督的重点为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控申、民行、监所等相关科室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情况;检察官履行职责包括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政协建议和提案的办理情况;政协民主监督员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等。
《方案》要求检察院在日常工作中,要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院出台的指导性文件、工作成果等资料及时送到政协民主监督员手中,切实让民主监督员知政知情,为民主监督提供便利条件。同时,《方案》要求加强与政协委员和民主监督员的沟通联系,主动为民主监督提供与监督内容相关的学习、调研等活动的便利,邀请民主监督员参加检察院组织的意见征询会、部分社会调查等活动。此外,《方案》还明确规定,每年7月初和12月底分别向民主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并要认真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结合检察工作的特点和具体情况,适时邀请民主监督员听取有关案件的办理情况,组织部分政协委员旁听在全县有影响的刑事犯罪案件或职务犯罪案件的法庭审理,参与检察院组织的部分有关业务或队伍建设的活动,使政协委员更加了解检察工作,更加了解检察干警。对民主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等,要求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为使这一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该院还主动与县政协联系,由县政协委派3名熟悉法律业务、对检察工作也相对了解的政协委员作为面向检察机关的联络员,与检察院保持经常性联系沟通。该院目前已确定一名党组成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由院办公室负责政协民主监督员的学习、工作、会议和联系等日常工作。此举将进一步促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和创新,推动检察机关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