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张福秦 侯向锋)赵海芹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 2008年在商州区沙河子法庭参加工作工作,四年来一直在基层法庭工作,先后任法官助理、助理审判员职务。2011年个人办理案件40件,其中调撤29件、判决3件、执行8件,调撤率达91%,结案率100%,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在接待当事人时赵海芹"坚持一杯茶、一个微笑、耐心倾听",你把当事人当亲人,当事人也会把你当亲人。她时刻记着那句话,用心善待每位当事人为他们排忧解难是对自己法官职业的无比尊重。
2010年9月,一对夫妻带着女儿来法庭起诉离婚,该女系残疾人,自幼身体缺陷,20多岁的人身体和智力均达不到成年人的标准。经审查,法庭决定当日立案,由赵海芹同志承办该案,她接受案件后,了解到女方生活不能自理,和男方家的矛盾也比较大。为了更好地做男方的工作,她多次和庭长与当地的村干部、当事人的亲戚联系,多方做当事人的工作,得知法庭陪审员对男方家里情况比较了解,就和陪审员一起去登门做男方的工作。经过多方努力,男方为法官真心为他们解决婚姻问题的精神所感动,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由被告给付原告经济帮助。达成调解后她又和庭上的同事把经济帮助和原告的嫁妆交到原告父母的手上,原告的父母感动的说:"我们来法庭起诉的时候是做好和被告方打持久战的,没想到法官这么快就帮我们解决了问题,谢谢法官啊。"2011年夏天,一个怀孕的女人来法庭起诉。她了解到女方还有一个多月就到预产期了,为了家庭的和谐与稳定,她和庭上的同事与陪审员一起多次来到双方家做工作,法官苦口婆心的劝导终于换来了夫妻的团圆。她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年轻法官对法律的无限忠诚,对当事人的满腔热诚,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