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李夏怡)5月17日,商南县法院刑庭深入到距县城20多公里的清油河镇耀昌村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某交通肇事一案,赢得了当地群众的广泛好评。
去年7月6日,被告人陈某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由试马镇前往过风楼镇,7时50分在试马镇试马街路段将由西向东横过马路的行人彭某撞倒。案发后陈某即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治疗,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解补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和赔偿。陈某被提起公诉,商南法院刑庭法官在给被告人送达起诉书的时候,获知被告人陈某几年前外出打工的时候从电线杆上摔下来,腿部和腰部多方骨折,自身又患有严重的高血压。案发后病情愈发严重,现已卧床不起,基本上不能自理,一直靠低保维系生活。摸清了这一情况,庭长建议“耀昌村距离法院几十公里,让村民到法院开庭很麻烦,考虑到其身体和家庭情况,对偏远地区的特殊情况我们可以实行上门审判。”刑庭的意见得到了院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5月17日上午,该案在被告陈某家院场如期审理,被告陈某躺在藤椅上接受审判,当地10余名群众旁听了该案的全部审理。为了使该案的处理达到最佳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刑庭法官休庭后召集当地村干部及部分村民召开了座谈会,就该案的实际情况,被告人的身体和家庭状况及量刑和处理意见进行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