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沈旭军)国家文物局正在全国开展的“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陕西省是全唯一承担试点的省份。这次普查工作是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馆藏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完成后,对该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次重要资源调查。为了深入做好本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该县依据省、市普查办具体要求,出台了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方案。
本次普查对象及内容,一是山阳县境内所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及其收藏的可移动文物,均属普查对象;二是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收藏的国有可移动文物的基本信息进行调查采集;三是对全县各类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本次普查试点工作从2011年10月开始,到2012年9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编制普查工作方案,组建普查机构,组织普查培训;二是组织开展国有可移动文物及收藏单位普查,逐单位、逐件(组)进行信息采集、填写普查纸质表格和电子数据,及时报送和汇总普查成果;三是组织专家对全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信息进行审核,上报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四是向上级上报普查数据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