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汪治 王琳)近日,商南县法院富水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年近八旬的张老汉状告长子的赡养纠纷案在法官以及司法干部和村组干部的反复调解下最终得以圆满解决,其长子在法官和乡村干部群众的见证下签定了每年于12月1日给付赡养费2248元、每年承担医疗费50%的调解协议。
张老汉有两子一女,三人均已成家立业。1991年,张老汉在村组干部的见证下与两个儿子订立赡养协议。协议约定,由两个儿子共同负担张老汉夫妇的生养死葬费用,并约定两人各承担50%。但自分家以后,长子与父亲不和,绝交二十年,二十多年中长子从未履行过赡养义务,张老汉夫妇平时主要靠次子打零工及种地维持生计。
2009年,张老汉老伴去世,张老汉因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已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然而,长子仍不履行当初分家协议赡养老人的义务,对张老汉生活起居不管不问,致使张老汉的生活陷入窘境,当地村委会也多次调解无果。老人无奈将长子诉至法院,期望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养老问题。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考虑到老人身患疾病、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等原因,便决定在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审理,以期通过审理一案,达到教育一片的效果。
庭审中,法官认真倾听了长子的陈述与辩解,与他真诚交谈,并围绕父子的争议焦点,向其阐明了家中长子要带好尊老爱幼头,并反复讲解赡养老人既是中国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又是应尽的法律义务等道理。起初,被告态度强硬不予接受,法官和司法、村组干部并未放弃,仍是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一遍遍不厌其烦地说服教育。最终,张老汉的长子被法官和司法、村组干部的坚持和真诚所打动,强硬态度发生转变,当庭幡然悔悟,积极反省不赡养老人的错误,并表示以后将善待父亲,好好履行赡养义务。
就这样,一起长达二十余年的赡养纠纷,在当地司法干部和村、组干部的协助下不仅成功化解,同时给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