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汪治 朱青富)近期,商南县围绕行政效能建设“四个明显、三个消除、一个全部”的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平时考核与年末考核相结合的效能考评机制,不断增强行政效能建设考核工作的操作性,确保行政效能建设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近期,该县制定印发了《商南县行政效能建设考核办法》,针对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明确考核标准,逐项细化赋分,每年年底对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各镇、各部门实行行政效能单项奖励和惩戒制度,对在行政效能建设中成绩突出、行政效能明显提高、考核排名前10位的单位评定为行政效能优秀单位,给予授牌奖励。对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工作实绩突出的公务员评定为群众满意的公务员标兵,予以嘉奖或记功。对行政效能低下、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考核排名后5位的单位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服务意识差、办事效率低、工作任务完不成、群众意见大的公务员,确定为不称职公务员。对行政效能低下、工作推诿扯皮、失职渎职,考核排名末位的单位确定为行政效能最差单位,在下一年度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书面检查,给予岗位调整,单位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采取通报批评、警示训诫、暂停职务、立案查处等措施,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