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陈涛)为了进一步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提高社区矫正队伍能力素质,更好的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商南县城关司法所采取以下五项措施努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抓好基础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陕西省社区矫正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建设,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网络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相结合,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实现网络化教育管理。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志愿者和监督人,对矫正对象明确管理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实行村、司法所两级管理责任制。
二是抓好制度建设。认真贯彻实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志愿者和监督人进行业务培训, 定期排查、分析、走访社区服刑人员的表现情况,按月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例会和集体学法,听取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汇报,分析本月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共同探究矫正措施,增强个案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档案建设规范客观,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汇报、日常报道、集中教育、公益劳动、实地走访评议等资料均装入个人档案。并做好与派出所的工作衔接,对重点人员的管理工作进行及时沟通。
三是做好教育矫正。新接受社区矫正对象做好首次谈话笔录、谈话教育,使得矫正对象明确自己身份和知道自己应享受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及时进行家访,做好个案矫正方案;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签订承诺书和监护人协议书,使得社区服刑人员感受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自觉遵守纪律。采取法制教育、思想教育、心里矫正等多方式教育矫正;参加集体学习和公益劳动严格按照8小时工作制,到敬老院、烈士陵园和一些公益场所定期参加劳动。
四是做好帮教工作。积极做好教、引、管。教导其辨别善恶、明辨是非,培养其社会意识、责任意识;想方设法引导矫正对象摆正生活姿态,摆脱心理阴影,使其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加强对其的监管,防止其重现犯罪。
五是落实考核奖惩。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累计积分考核,针对其日常表现进行加分和扣分累计。其中对于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改、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根据考核奖惩的有关规定,实施奖励、表扬;对于不服从管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分别给与警告、治安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