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卢根良)8月6日,洛南县林业局召开全县林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国社合作造林林改工作。19个镇林业站、4个国有林场、县飞播站负责人和43名林改工作队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国社合作造林是七、八十年代商洛市出现的一种“国家出钱、集体出地,国家与集体合作造林,收益按比例分成”的特有造林模式,在我县的荒山造林绿化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次国社合作造林林改,旨在进一步落实林权主体,明确收益分配,核发山林权证,对促进国合造林以后的健康持续发展必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会议要求,各承担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国合造林林改工作,利用8至12月五个月时间,一举完成改革任务。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抽调精兵强将,采取过硬措施,全力以赴搞好改革工作。二要严格政策界限。改革中,要尊重历史事实,尊重合作造林合同,依法依规搞好改革。三要严格质量要求。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林改质量是林改生命线”的思想,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确保林改经得起历史检验。四要搞好协作配合。各镇林业站要与林场、飞播站搞好协作配合,积极协助、协调与村组的关系。五要增强任务观念。各实施单位要合理部署,统筹安排,力争在12月底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六要搞好纠纷调处。林改中,对有争议的地块,一律先行调处,再行林改。纠纷不调出,不进行改革,不颁发林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