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王 涛)近年来,丹凤县把制度和机制建设作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切入点,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完善制度,制定《丹凤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征求意见、前置审查、集体讨论、社会公众异议审查、三统一管理、评估报告等11项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制度框架。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充分反映民意。丹凤县在制定涉及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或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在政府网站发布公告等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采纳合理建议。近年来,共对《丹凤县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等28个文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稿等形式征集修改意见210多条。
坚持集体讨论,科学民主决策。2011年,新一届县政府班子组成后,及时修订《县政府工作规则》和《常务会议纪律》,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集体讨论、备案审查、修改废止等内容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县政府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2010年以来,丹凤县向市政府报备的48件规范性文件无一被纠错或撤销。
“三关”“四审”确保文件制定质量。丹凤县严格按照省、市、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把好制定审核关、备案审查关、上报备案关。对文件实行起草部门一审、政府法制机构二审、主管县长三审、县政府常务会议四审。2010年以来,县政府法制机构共审查各类文件473件,其中涉法文件175件,提出各类修改意见1430多条,因存在问题建议不予制发11件,审查率、纠正率100%。
“三统一”管理依法保护公众知情权。为了确保公众的知情权,丹凤县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县乡政府、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后,以政府、部门文件、政府网站统一公布。2010年以来,丹凤县制定出台的37件规范性文件均按照“三统一”管理制度执行。
适时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丹凤县规定:管理办法、规定类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限五年,试行、暂行办法有效期限两年,并明确了文件生效和失效日期。县政府每五年对县乡政府、县级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近年来,他们已两次组织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29件,保留34件、修订9件、废止86件。
出台政策搭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平台。丹凤县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出台发展循环经济、扩大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策划八大循环产业链项目69个,成功引进了德国红凤凰、延安嘉瑞、青海豪盛、尧柏水泥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为全县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发挥了规范性文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制度保障作用,实现了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