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樊长驰)洛南县人大几年来坚持规划、建设、运行跟进监督,从而使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提前半年建成并正常运营,有效防止了城区污水、垃圾再污染。
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是改善县城环境卫生条件的重要环保载体,两厂(场)的建成对有效处理城区的生活污水、工业园区的工业废水、各种垃圾,避免污水及污染物直接流入水域具有重要的作用。洛南县人大抓好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的同时,围绕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运营,不断加强检查,促使“两厂(场)”发挥出应有的社会效益。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向政府提出整改意见和在媒体上曝光,并督促意见的整改落实,通过监督力促县城环境质量的改善。2010年7月,两厂(场)规划时县人大就积极参与该项目的评审,对规划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针对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县人大及时审议批准了县政府采取BT模式招商筹措资金的方案,解决建设资金严重不足问题。在以后两年多的建设过程中,县人大曾4次组织代表对这两个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进行视察,针对存在的工程进度慢、管网配套不及时等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在人大的有力支持下,两厂(场)建设顺利进行,分别于2011年9月和2012年8月提前半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投资7500万元,采用氧化沟工艺,日处理1.2万吨生活污水的污水处理厂每年将削减COD达356吨,出水水质已经达到一级B标准;投资4449万元的垃圾处理场也开始投入使用,日处理生活垃圾130吨,使用年限达到15年。
两厂(场)建成后是否能保持正常运营,并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县人大在今年8月和9月份先后两次进行了突击检查。两厂(场)管理到位,流程科学,运营正常,对完善城市功能、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起到有力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