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区之窗 > 县区动态 > 民生资讯

洛南两村民因庄基地纠纷引发伤害案 一幅字化解积怨

2012-10-31 15:25:11 来源:


当地领导赠送当事双方的书法作品

  洛南两村民因庄基地纠纷引发伤害案,当地相关领导设法调解,让双方重归于好。

  为庄基地起矛盾,洛南两村民进而发生打斗,其中一人受伤后起诉对方。眼看邻居变成了冤家,洛南县有关领导托当地一位书画家写了一幅字赠送当事双方,正是这幅字让剑拔弩张的双方相互谅解,一场官司化于无形。

  洛南县柏槐二组村民王某和邻居刘某在修房时因庄基地产生矛盾。2012年5月23日晚,二人发生口角并动手,王某借着酒劲将刘某下嘴唇咬伤。刘某为治伤花费了1.4万余元,于是将王某告上了法庭,并要求给予14万元的医药、精神损失赔偿。随后,洛南县公安局协调处理该案件,王某承认咬伤刘某,但双方互不相让未能达成协议。8月27日,洛南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王某依法刑事拘留,9月6日经洛南检察机关批准依法执行逮捕。

  正当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王某之妻唐某给商洛市委政法委领导写信说:“刘某、王某两家长期关系不睦,多次因庄基地发生矛盾,要求政法委领导给予解决。”随后,市委政法委指示洛南县政府想方设法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妥善处理此事。

  在得知此事后,洛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宇鹏专门召开了公安、城建、城关镇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专题研究解决唐某所提出的诉求问题。

  为了促使两家庄基地界矛盾问题的解决,王宇鹏还专门邀请洛南县书画家石冬敖先生帮忙化解矛盾。石冬敖得知事情的缘由后有感而发,写了一幅书法作品:“千里来书只为墙,让他一墙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这首诗的创作背景是这样的:古代有两户人家为墙起争执,其中一户人家的儿子在京做大官,其父便写信要儿子出面给地方官“打招呼”。其子深明大义,写了此诗给父亲。其父看到后主动相让,对方得知后也相让,一起邻居间的矛盾得以化解。

  在调解中,洛南县公安局副局长刁建军受王宇鹏等人委托带着石冬敖的书法作品到柏槐二组,将作品送给两户人家,当事双方看到后,主动握手言和。王某一次性赔付刘某医药费7.5万元,庄基地界等5项协议得以达成,刘某主动放弃了追究邻居王某轻伤害罪的权利。(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记者 张红中 通讯员 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