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邢光银 韩 涛)“这两年核桃价钱好,也想扩大自己的核桃种植规模,苦于没有资金投入,却听说邻村有人培育有大量核桃树苗,一阵头脑发热,便做出了偷挖别人树苗自己栽种的歪念,最终树没种成却被公安机关查处,实在是得不偿失。”这是达仁镇农民李某面对民警宣布行政拘留时道出的自己心声。近日,李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1000元。
2012年11月5日,镇安县公安局达仁派出所接到受害人吴某报警,称其所育的成片核桃树苗有100多棵被盗,价值3000余元。接警后,该所民警及时进行现场勘验并走访调查,由于报警人所种树苗地块非常偏远,一般人很少知晓。民警经过细致调查,通过逐步排除和缩小工作范围,最终确定邻村的李某有作案嫌疑。民警来到李某的耕地中,发现有近期栽种核桃树苗的痕迹。随后在传唤李某的调查中,虽然李某开始抵赖,但在一件件证据面前,李某最终供认了偷盗邻村吴某69棵核桃树苗的事实。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李某做出治安拘留处罚。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发家致富要在法律和政策许可范围内实施,切莫用违法手段换取一时的私利,否则,再好的想法最终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