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辛磊 安明海)“村民有事找村里,村级事务大家议。事事双方签合约,件件都是公开的。”今年以来,流传在镇安县西口回族镇的几句顺口溜,生动地道出了村级事务“421”民主管理工作法的精神内核。
开好四个会议
近日的一个中午,岭沟村的喇叭开始吆喝了,通知群众下午开会。14点,上千名群众接踵来到村党员活动室,院子里挤得满满的。“农户生活用电每度定一块钱太贵,群众不愿交,也收不上来。”大伙认真讨论村上电管员的收费问题,最后有代表提议:“电费按政策标准收取。其他费用算到明处大家分摊。这办法行不?”大家纷纷举手赞成。
岭沟村两委会和多数群众都想在发展经济上搞出名堂,但一直没个头绪。曾有群众提议发展设施蔬菜,四议会议开了几回,村干部和群众交流碰撞,越讨论思路越清晰,很快形成一致意见。全村流转土地160亩种植蔬菜,已有98户村民签约租种。“这在以前,我们想都不敢想。”村党支部书记项行平感慨地说。
从村党组织会议提议,到村两委会商议、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审议,最终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从运作环节上,明确了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民主权利,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得到落实,从而提高了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热情。
推行两个公开
过去,村两委会班子议定的事,群众老以为是“暗箱操作”。安岭村去年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就一度让干部委屈,让群众疑惑。今年在确定低保对象过程中,村党支部在广泛了解农户经济情况的基础上,提名低保对象,然后由村两委会对所提对象进行初步商议,由党员代表大会对提名对象进行审议,最后由村民代表进行投票表决,确定应保对象。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每位群众知晓满意。
决议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有效防止了一些干部乱作为,也还了认真干事的干部清白。
签订一个契约
石景村承担了2013年建造5000亩农田林网的任务。植树本来是件好事,但都遇到了一些群众阻拦。镇党委决定召开群众代表大会进行讨论。
会上,有群众提问:“树栽好后,所有权归谁?”
干部回答:“谁家承包地头的树归谁所有,镇政府负责帮助有关群众办理林权证,树木所有收益都归群众所有。”
群众还问:“植树造林的费用谁承担?”
干部回答:“政府承担。”
群众将信将疑:“你们说的话算话吗?万一换了领导不承认了咋办?”
干部立刻回答:“我们可以签合同。”
镇村干部拿出提前准备好的《西口回族镇石景村2013年植树造林协议》发放到群众代表手里,协议规定了镇村和群众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到一周的时间,签约率达到95%,植树造林难题迎刃而解。
铺筑民主道路
上河村街道逢集十分拥挤,经常造成交通阻塞。村上想拆迁这个集市,4次都没拆掉,这回却只用了4天就拆迁到位。说起其中缘由,村党支部书记姜年喜说:“群众其实最讲道理,以前是发扬民主不够。我们先向群众解释为什么要拆,同时摸排出大家担心的五个方面问题,一一给出解决方案。群众对拆迁工作理解了,以前的气也消了,都积极主动帮忙拆迁。”如今,宽阔平坦的新街基本建成,成为上河村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据统计,西口回族镇近期集中解决了89件农村热点难点问题,14个村制定了2013年目标任务,村两委会承诺为群众办146件实事,与群众签订了183份合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