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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改进民政工作

山阳改进民政工作

2013-01-25 09:20:00

  本网讯 (权涛 李业江)近日,山阳县民政部门制定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要求民政干部树立勤政务实、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山阳县民政部门制定的规定共分为十个方面内容,包括严抓节能降耗、控制会议规模、坚持便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严守廉政规定、加强督促考核等。县民政局对单位内部财务管理、物品采购、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明确提出招待费用支出在上年基础上减少10%的目标。对群众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领导干部应坚持将主要工作精力放在基层,定期深入村组农户开展调研活动,每年在村镇工作时间不少于90天。同时,还规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月召开一次局党组会,每半月召开一次局务会,局党组会、局务会每个议题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民政干部到基层下乡一律吃工作餐,不得饮酒,不得接受基层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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