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李胜利)1月11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2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商南法院名列其中,被授予“陕西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商南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始终坚持围绕发展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发展,将履行审判职能与创建文明法院紧密结合,围绕法院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2012年以来,该院在反腐倡廉、党建、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等16项工作中受到上级表彰奖励。院团委被省团委授予“陕西省五四红旗团委”、该院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网络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群众满意度位居全省法院系统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