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韩肇忠)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表彰大会,山阳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这是该院建院以来获得的最高荣誉。我省仅三个县级法院获此殊荣。
“全国优秀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中成绩卓著者的崇高荣誉。近年来,山阳法院以争当全国优秀法院为目标,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坚持服务大局抓审判,突出司法为民树亮点,加强自身建设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先后被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连续6年在全市法院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