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刘玉瑞 杨丹军 周文治)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有马配不起鞍”的问题十分突出,致使一批惠民项目成了摆设。丹凤县纪检部门今年牵头建立农村项目专项维护基金,努力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重建轻管问题,促使已建民生工程真正发挥效益。
丹凤县纪委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调研工作中,发现一些农村集体经济成了“空壳子”,由于维护管理缺失,不少惠民项目成了摆设,干部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县纪委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后续维护资金,采取受益群众、职能部门、公共财政按照“三个一点”的办法,以每年不少于200万元的基数筹集物资,用于农村水、电、路、视、讯、娱、堤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项目长期有效利用。基金设立以社会效益为目标,坚持办实事重实效,重点补助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基础设施项目,让惠民项目真正惠及群众。
好的措施贵在形成长效机制,县纪委以便民服务领导小组的名义,在组织相关部门、各镇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了《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突出体现民意的原则,将群众“这一点”作为敏感部位,严格“议字为先、审慎使用”的政策界限,坚持以村民民主议事、群众自愿筹资筹劳为前提,绝不能以此增加群众负担。县上进一步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专门用于农村无项目、无资金渠道,而事关千家万户正常生活的公用设施,修补和维护上的应急补助。程序上按照村民议定、村级申报、镇级初审、县级审批的流程自下而上进行。维护工作由受益村、项目管理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县扶贫局和县农综办监督落实。实施这一办法,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村年度内可得到不超3万元的专项补助,弥补基础设施维护费用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