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郑光子 杨喜贵)近日,从柞水县卫生局获悉,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文件精神,柞水县2013年拟定向招聘医学本科生29人。
这29名医学本科生分别是县医院6人(临床医学5人,临床药学1人)、县中医院6人(临床医学2人,临床麻醉、医学影像、中医、中西医结合各1人)、县妇幼保健院12人(临床医学妇产科6人,临床护理4人,预防医学儿童保健、临床麻醉各1人),镇卫生院招聘临床医学5人。目前,招聘计划已上报市人社局、卫生局,待核准后立即实施。
《陕西省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规定,陕西省从2013年起,连续5年在全国范围内,共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1万名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条件是应聘人员应为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医学专业。服务期限是定向招聘人员必须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连续工作5年以上。待遇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省级与县级财政按7∶3的比例承担);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招聘时间是定向招聘工作年度截止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底,从当年10月开始启动下一年度定向招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