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屈平 张鹏)本是友好的邻居,只因院落三棵树便大打出手导致一方受伤最终法庭上见。近日,丹凤县商镇法庭成功调解了这一案件,使原本积怨多年的两家握手言和。
张刚(化名)和王强(化名)是几十年的邻居,且系本家,原来两家一直相处和睦,但随着张刚早年在院旁栽种的三棵护院小树逐渐长高,开始对王强家的房屋造成影响,双方之间开始产生矛盾并愈演愈烈。今年1月27日,王强因为其中的一颗榆树和一颗柿子树主干将其房檐损害,在找张刚协商解决办法时言语不合,双方大打出手。先是张刚从他家拿出长凳将王强背部打伤,后在双方抢夺凳子时王强将张刚致伤,张刚遂被送往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耳廓挫裂伤,全身软组织损伤,花费医药费3000余元。2月21日,丹凤县公安局对张刚和王强分别作出拘留十日和三日的行政处罚,但双方的矛盾一直不能得到调解。3月,张刚一纸诉状将王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500余元。
商镇法庭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详细了解了整个案件的前因后果,了解到导致矛盾发生的根源是那三棵护院树,如果树的问题解决不了,以后很有可能发生类似事件。办案法官多次上门勘查现场,就地调解,而且还联系村组干部和双方亲友共同做双方思想工作。不厌其烦的调解最终感染了双方当事人,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王强当场赔偿张刚医疗费等损失2600元,补偿张刚树木价值2000元,三棵树由王强自行处理。
6月18日,在办案法官的现场见证和指导下,三棵树被砍伐,双方多年的纠纷终于圆满化解,昔日友好邻里的双手再一次握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