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赵鹏)柞水县紧紧围绕“兴支柱工业、促富民强县”这一主题,严格按照“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工作方针,全面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促使矿产经济逐步走上了规范、高效、可持续的发展道路。目前,矿产经济占全县工业经济比重的60%以上,成为财政收入和群众致富的支柱产业。
柞水县根据实际提出了构建“一区两带”矿业发展布局,设立了小岭多金属开采区等4个鼓励开发区、1个限制开采区(干佑河流域40公里生态绿色长廊范围内所涉及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和牛背梁自然保护区等3个禁止开采区,制定了矿产资源开采的准入条件。同时,划定了龙潭——红石金矿勘查区等6个鼓励勘查区和溶洞风景区等两个禁止勘查区。
柞水县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为抓手,紧紧抓住“证、界、图、费、率”等关键环节,采取实地检查与资料审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县39个采矿权54个探矿权逐一进行检查核实,及时纠正采富弃贫、擅自改变采矿设计、“三率”不达标、圈而不探、以采代探等问题。建立了矿产资源管理联系协作制度,实行从事探矿采矿活动、购买火工产品、办理占用林地审批等手续时,矿管部门前置把关。同时,柞水县制定了矿权招标拍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配置等规范性文件,建立起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产资源配置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