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朱光俊)2011年以来,镇安县在19个镇共建陕南集中安置点80个,搬迁安置受自然洪涝、滑坡体等自然危害威胁的群众8563户3.34万人,集中安置率为92.4%,其中在12个集镇周边建设集中安置点19个,搬迁群众4903户17196人,城镇化率提高了6个百分点。
为了真正把这项惠民好事办实、事实办好,让群众满意,镇安县委、县政府制定了《陕南移民搬迁工程管理“五项制度”》,严格陕南移民项目管理。坚持工程管理周例会制度,建设单位负责召开由施工单位、工程监理、群众代表参加的例会,总结一周以来工程施工和管理有关情况,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周施工计划;群众代表参与质量安全监督制度,每个安置点项目工程,推选3-5名责任心强、有一定工程管理能力搬迁户代表,参与工程质量管理,独立行使质量安全监督职能,及时指出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监督建筑材料价格合理性,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工程使用的材料进场时,必须按照设计标准进行验收,检查核对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原件,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特别是对工程主体结构所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实行登记进场数量、使用部位及进场日期;工程质量巡查制度,由县移民办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安置点建设每周安全质量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意见书,督促整改到位,并记录归档保存;工程分类管理制度,对陕南移民搬迁工程中统规自建和统规统建两种方式进行分类管理,对统规自建工程,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工程施工及质量安全管理;对统规统建工程,必须履行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部门、镇按照分工履行工作职责。
为切实把好陕南移民搬迁工程建设安全质量,严格落实工程管理“五项制度”,县上坚持每月带领相关部门深入到全县各安置点进行现场安全质量检查;县移民办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安置点工程建设坚持每周安全质量巡查;工程监理、群众代表、工程建设分管领导对每个安置点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及关键部位实行现场监督、旁站监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在监督检查中共发现问题89处,下发整改通知38份,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纠正不当施工89处,促进了工程安全质量规范管理、规范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