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张 雁 蔡英平)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规范政府自身行为,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实现政府各项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洛南县在原政府工作规则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省市政府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修订完善了政府工作规则。
新修订的《洛南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共十四章六十八条,全面系统地规定了县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准则、组成人员职责、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机制、工作安排部署和落实、会议制度、公文审批、工作纪律、廉政和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等方面内容。与原工作规则相比,内容更为全面,程序更为明确,要求更为具体,具有更强的针对性、操作性、规范性,是指导县政府各项工作依法、有序、高效运作的框架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