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贾永学)近期,山阳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协调劳动关系联席会议制度》《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规定,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办法。
针对建筑劳务市场管理混乱、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频发等问题,山阳县11月份出台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暂行办法》,严格了建筑企业招投标的市场准入,全面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行工程招投标及用工备案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主管部门加强工程全程管理的责任,进一步加大对欠薪逃匿及组织、煽动、唆使农民工集体上访人员的打击力度,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这一暂行办法,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解决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11月7日,山阳县福临佳苑安居工程30多名农民工到人社局集体上访讨要工资,县人社局立即协调信访、住建、公安等相关部门及劳务公司负责人召开协调会,按照县上相关规定的具体要求,提出了解决办法,会后立即组织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深入工地进行调查,信访、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也派出工作人员积极配合。11月9日14时,在县信访局、住建局、公安局和劳动监察大队的监督下,西安华阳劳务公司现场向40名农民工发放工资47.87万元。在县信联办、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这起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工资纠纷得到彻底解决,也为全县治理建设领域工资纠纷突出问题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成功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