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 (董 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进入集中整改阶段以来,洛南县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形成了五项长效机制,切实促进了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巩固深化。
建立舆论导向制度。洛南县通过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引道,及时总结提炼调研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推广典型做法,树立标杆旗帜,引导全县各部门聚焦民情抓调研,聚力整改抓落实,营造了重调研、抓整改、促落实的工作氛围。
建立销号备案制度。对在全县交办大会上集中交办的448个交办事项,按照“谁的问题谁负责、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实行解决问题销号制度,对已办结的交办事项填写《解决问题销号登记册》,由责任单位负责给提出问题主体予以书面回复,填写并下发《群众明白卡》,由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销号备案。对目前难以解决和正在解决的交办事项实行挂牌督办,明确包抓领导、责任人员、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最迟在2014年7月底全部解决到位。
建立督查汇报制度。县委在八大党委的基础上成立了八个督查指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定期对责任区范围内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全面掌握工作动态,面对面指出工作不足和差距。对整改落实工作思想不够重视、效果不够理想、工作拖拉推诿的部门负责人,由县级领导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建立群众评议制度。各镇各部门加强与反映问题群众的沟通联系,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坚持以敞门评议、开门纳谏、客观公正、评优评差、以评促改为基本原则,认真开展群众评议活动,听群众说真话,请群众揭短处,确保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在评议中,镇机关评议范围主要为镇领导班子成员、本镇县以上“两代表一委员”,原则上不少于20人;镇属单位或村(社区)评议范围主要为镇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班子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原则上不少于10人。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综合运用教育、行政、组织、纪律、司法等手段,进行严肃查处,避免“有人决策、无人负责”的现象发生。对解决问题落实不力、群众意见较大的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将县委、县政府交办给相关县直部门交办事项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本单位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全力推动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据了解,洛南县在调研阶段共梳理归纳各类问题876件,目前已整改解决708件,群众满意率90%以上。对于尚未整改解决的168件问题,相关部门正逐件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确保按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