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 (何平平)着力改善城区空气质量,远离雾霾。洛南县从今年11月1日起,在城区划定范围内禁止燃烧烟煤,目前初战告捷。
入冬以来,洛南通过张贴通告、电视台联播、流动广播、送政策上门、短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禁烧烟煤相关知识,动员所有用煤单位、个人自觉停用烟煤、抵制烟煤,使禁烧烟煤的决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县城确定了4家无烟煤销售点,对在通告下发之日前采购的烟煤,帮助用煤单位联系城外企业予以处理,给煤商做工作进行退换,使用煤单位的利益影响降至最低,促进禁烧全面施行。县上成立烟煤禁烧工作队,抽调10名环保、质监、公安、工商、住建、电视台等部门工作人员,组织出动执法人员37人次,对城区50多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医疗卫生机构、酒店及浴池锅炉开展了专项排查,排查出使用烟煤锅炉77台。对“钉子户”进行现场排查、整治和报道。开通了24小时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反映的烟煤使用点及时查处。整治以来,查处白天违规使用烟煤行为3起,查处夜间偷运烟煤车辆5起。目前城区95%以上的单位已改用了无烟煤,全县城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