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讯 (张学林 孙传卿)商南县大力推行“4+3”工作法,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到每一个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实现责任落实无盲区。
采取“明责、查责、考责、究责”4种办法,全面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明责”即实行责任清单制度,厘清各级各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班子成员3个层面38项主体责任清单,以及县纪委监察局、县直纪(工)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镇(县直)纪委、村(居)监委会5个层面63项监督责任清单,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到岗到人。“查责”即逐级逐人建立工作台账,对“两个责任”清单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包抓联系点制度、三述三谈一报告制度、选人用人制度、诺廉评廉、广场问政等10项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执行情况,以及反腐败工作研判、查办案件年度考评、签字背书、责任倒查追究等28项落实监督责任工作措施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纪实,每月汇总1次,每季度专题研判1次,每半年全面检查1次。“考责”即出台考核办法,将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和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履职情况全部纳入考核,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共101项责任任务逐项赋分,实行两个百分制考核。“究责”即出台奖惩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干部选拔任用、评优树模挂钩,对年度考核为一般档次的单位和个人由县委分管领导、县纪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考核为较差档次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同时,还强化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问责3大职能作用,全力保障“两个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