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怀亮

清乾隆十九年商洛山川地理形势图(局部)

溪山清远(国画) 陈 静
“熊耳山之争”在商洛
引发的涟漪大波
“熊耳山之争”事涉发源于商洛境内的第二条大河——洛河,当然会在商洛引发争议,最先发表意见的却是北宋哲学家邵雍。邵雍(1011-1077),字尧夫,谥康节,范阳人,后居洛阳,屡授官不赴。他创建的象数之学(也叫先天学)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上自成体系,影响较大。着有《皇极经世》《伊川击壤集》等。康熙《续修商志》卷8“寓贤”记载,邵雍曾“游商,爱南秦川风土,卜居八年。与州守宋郎中友善,时以诗酒酬答。”他在商洛游历期间,曾写有《辩熊耳山》一诗,其诗云:
昔禹别九州,导洛自熊耳。
熊耳自有两,未知孰为是?
东者近成周,西者隔丹水。
书传称上洛,斯言得之矣!
诗中所称的两座熊耳山,一当是成周(代指洛阳。周成王建都于洛阳,故邵诗以成周代之)附近的熊耳山,亦即卢氏熊耳;二是指古上洛县城西边三十里的熊耳山,位置在丹江南岸。
邵诗说“书传称上洛”,其实并无古籍版本依据,假若《尚书》《左传》中皆有确指,历代经学鸿儒之间,怎么会酿出如此旷世不休的一场大辩论?邵诗所称的《书》疑似是郭璞所注的《山海经》。“传”也非是指《左传》,当是“传播”的意思。我们商洛以前所出的两本古诗精选都将邵诗中所说的“书传”二字注释为《尚书》和《左传》了,皆错宜改。邵雍这种推理方法,在校勘学大盛的宋代,属于“他校法”。这种“六经注我”式的创造性阐释完全违背了洛河流域的基本地理常识。商州城西的熊耳山属长江流域,与黄河水系的洛河的治理疏通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却怎么能说是“斯言得之矣”呢?也可能邵先生是受了郦道元《水经注》的误导,将《水经注》中所说的“丹水”与商州境内的“丹江”混淆为一条河流了。《水经注》原文是这样写的:“洛水出上洛县讙举山,东与丹水合。又东,户水注之。又东,得乳水。又东会龙余之水。又东,至阳虚山,合元扈之水。又东历清池山傍,合武里水。又东,门水出焉。又东,要水入焉。又东,与获水合。又东经熊耳山。”王如玖《直隶商州总志》卷3“疆域·洛南县山川”篇接着《水经注》的话头写到:“北东入卢氏界,为豫州。计流洛南县境三百二十里。”据《山海经》记载,“竹山之阳,丹水出焉,东南流注于洛”。竹山在洛南西北部。《直隶商州总志》谓“《水经注》有丹水、户水、乳水、龙余水并入于洛,疑即地画岔诸水也”。在该志卷2“商州山川·竹山”条目下,王如玖又加注道:“今考,出息邪涧者,即本州至淅入均之丹水也。出竹山者,乃洛南入洛之丹水也。考《水经注》则二水源流迥别。自说者指息邪涧为竹山,而使二丹水之源遂混。然竹山在州西北二百里,而华州、渭南交界适当其地,意竹山当即渭南之箭峪;而息邪涧为冢岭下之涧,愈无疑矣。”因些王如玖判云:“此丹水别为一水,非商州之丹水。”邵尧夫可能未去实地考察过,读《水经注》仅凭字面之辞,轻信而误判,自己却不加以分辨,故而将商州治西的熊耳山与“导洛自熊耳”的熊耳山混为一谈。实际上此熊耳山与洛河并无地理上的任何关联。而郦道元所记也没有错,只是他不知道后之来者竟会不加分别地将此“丹水”误认为彼“丹江”,从而才衍生讹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