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法治信访工作系列报道之六
城关街道办陶岭社区陶某路边砍树过失致路人死亡争端迅速得到化解,李某与县中医院医患纠纷得以妥善解决,灵口镇宋川村乔某与方某因家庭纠纷几乎引起的自杀问题得到成功预防……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县群体性上访减少3起77人,矛盾纠纷总数减少75件,调解成功率上升0.09%,大量的矛盾纠纷被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健全网络夯实基础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必须健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洛南县司法局抓住全县镇村综合改革契机,指导16个镇办成立了以司法所长为调委会主任的镇办人民调解委员会,调整充实了243个村(社区)调委会组织。不断加强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先后成立了洛南县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医疗纠纷调解及企业、校园纠纷调解等41个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全县共有县、镇、村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00个、人民调解员1479人,形成了纵向到边、横向到底、全面覆盖、渗透力强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为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近年来,洛南县人民调解工作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中心,全面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积极探索和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狠抓“健全调解网络,创新调解方法,规范调解机制、实施以奖代补”四项重点工作,开展千人下访、化解信访积案活动,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调解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前,全县共创建标准化调委会210个,3个调委会受到司法部表彰,15个调委会受省市表彰,2名司法所长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以奖代补”激发活力
洛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人民调解工作,并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政策支持上给予倾斜,出台了《洛南县村级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基金实施办法》,设立了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基金,每年拿出46万元作为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村级调委会组织及成员。并严格按照相关审批程序及时予以兑现。2015年,全县累计发放“以奖代补”奖励资金28.175万元,极大地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全县矛盾纠纷呈现出逐年下降的喜人局面。
法治宣传优化环境
“法治宣传走向最前沿,调解走在矛盾激化前”是洛南县人民调解工作一贯坚持的原则。他们以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为契机,把普法宣传和教育培训相结合,积极开展了“法律六进”、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法治主题宣传活动,采取制作宣传片、印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站(点)、出动宣传车、举办知识竞赛、开辟新闻媒体专栏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经常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对县直部门、镇办领导、专兼职信访干部和村组干部进行法律专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促进干部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有效改变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现象,预防了矛盾纠纷的发生。与此同时,他们选派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司法干部积极参与企业改制、进驻信访大厅、化解信访矛盾,减轻信访压力,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