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金融一线消息,据秦皇岛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因未按规定报送下辖网点临时停业报告、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材料,被罚款50万元。
同时,赵剑光(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运行管理部副经理)因对未按规定报送下辖网点临时停业报告负有责任,被警告;伊立志(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运行管理部经理)因对未按规定报送下辖网点临时停业报告、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材料负有责任,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
秦金罚决字〔2025〕3号
未按规定报送下辖网点临时停业报告、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材料
罚款50万元
秦皇岛金融监管分局
2
赵剑光(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运行管理部副经理)
对未按规定报送下辖网点临时停业报告负有责任
警告
3
伊立志(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运行管理部经理)
对未按规定报送下辖网点临时停业报告、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材料负有责任
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