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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部门发文促进航空保税维修高质量发展

2026-08-27 20:59:00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刘萌

8月27日,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促进航空保税维修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大航空保税维修支持力度,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支持,提升监管便利化水平,支持航空保税维修绿色化发展,增强人才保障能力,加强全链条动态管理等六方面提出13条举措。

同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黄玲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我国民航运输业快速发展,机队规模居全球第二位,民航飞机及零部件的维护修理需求日益增长。支持开展航空保税维修,有利于保障民航运输的安全稳定运行。截至目前,全国共有37个航空保税维修项目,以保税维修行业12%的项目数,贡献了85%的进出口货值,2025年达到600亿美元。

据黄玲介绍,《意见》主要有以下几点创新:一是在适用范围方面,将航空保税维修产品目录进一步扩大,并取消区域范围限制;二是在财税政策方面,保税维修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维修后的产品允许按国家有关规定内销;三是在海关监管方面,提出了允许将部分工序委托至其他企业维修等一系列便利化措施。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付一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我国机队规模跃居全球第二,维修需求体量庞大,政策落地将直接增强本土维修能力的供给韧性,为民航运行安全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允许航空保税维修替换下的具备再利用价值的航材在完税后在国内流通或转为备用件纳入保税管理,是对航空绿色循环经济的实质性突破,既能减少资源浪费,也能降低跨境物流成本。从全球产业分工看,中国正借此加速从飞机制造基地向航空维修服务中心延伸,以制度创新提升在国际航空产业链中的话语权。

在加大航空保税维修支持力度方面,《意见》提出,航空维修企业开展航空保税维修产品清单内的航空保税维修业务,不受区域范围限制。支持鼓励新增航空维修企业优先向综合保税区布局。

在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方面,《意见》提出,航空保税维修后的产品,不复运出境转为内销的,在获得相关适航证明后,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内销手续;维修企业提供保税维修等对外修理修配服务,可按规定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等具体举措。

付一夫表示,相关支持举措覆盖内销、出口、保险等多维度,既回应了企业长期关切,也为产业规模化发展提供了清晰的制度保障和金融支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陈建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进一步打通航空保税维修业务的区域、财税、监管堵点。区域上,清单内航空保税维修不再绑定综保区,区外持证企业也可做,增量仍引导入区;财税上,打通“修完必须出境”限制,内销分区内、区外两套征税规则,对外修理修配可退税并获信保支持;监管上,外发须人件回流,可用航材可完税流通或保税留用,租赁只办一次进口许可;同时,以评估主体、联网ERP、固废管理和严禁超范围承修,确保放开后仍管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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